12月1日,恒大汽车在港交所公告,公司已收到来自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裁决。
根据该裁决,法院已就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关附属公司”)的破产及清算委任管理人,并对债权人债权证明及债权人会议作出指示。
公告显示,相关附属公司的注册股本为人民币41亿元,并且为集团在天津拥有智能出行产品生产设施的制造基地的注册拥有人。该基地的生产已自2024年1月起暂停。
应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买卖,以待刊发尚未发布的财务业绩及达成复牌指引。买卖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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