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违法强制退市!10人被判刑

昔日因造假被强制退市的紫晶存储,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包括实控人在内的10人被判刑,其中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紫晶存储财务造假案判了 实控人等10人被判刑

12月12日,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14刑初23号刑事判决书。

根据上述刑事判决书,被告单位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因本案被行政处罚已缴纳的罚款可折抵罚金)。

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根据上述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情况

一、欺诈发行证券罪。 被告单位紫晶存储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5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穆,由被告人郑穆、罗铁威实际控制,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制造、销售存储设备、光盘设备等。2016年4月27日,紫晶存储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为835870。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紫晶存储公司三次增发股本,募集资金合计4.13亿元。2018年7月18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自2017年起,为达到让紫晶存储公司上市及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郑穆、罗铁威共同组织、指使李燕霞、焦仕志、黄美珊、林海忠、谭君笙、魏强等人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项目验收报告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并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和利润,进行财务造假。

紫晶存储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编制了虚假营业收入和利润,并隐瞒对外担保事项,骗取证监部门同意其在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0年2月26日,紫晶存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证券代码688086,发行4759.6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超过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8.84亿元。

其中,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年利润总额的32.25%;2019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公司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金额合计1.25亿元。

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紫晶存储公司上市后,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为对外呈现良好业绩,郑穆、罗铁威继续组织、指使焦仕志、丁杰、林海忠、谭君笙、李燕霞、黄美珊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并隐瞒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严重损害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此前近1.7万名投资者已获赔超10亿元

资料显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当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是一家光存储科技企业。上市初期,公司股价表现亮眼,首日股价大涨264.08%。

2023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0号)。随后,2023年5月3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023年7月7日股票正式摘牌。

根据2023年12月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本案采取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与先行赔付相结合的方式处理。投保基金公司测算,受损投资者共17471户,总损失10.97亿元,在两个月内已有16986户投资者获得约10.86亿元赔偿,分别占总受损人数的97.22%和总应赔金额的98.93%。未领取赔偿金的适格投资者可继续申请赔偿。

2024年8月,证监会发布消息称,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与涉嫌未勤勉尽责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4家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

根据协议,4家中介机构共计缴纳约12.75亿元承诺金,其中包括向投保基金公司交纳约1.89亿元承诺金(含未支付的约1179万元投资者损失款)。这些机构已完成自查整改并提交报告,证监会现场核查验收后,于2024年8月30日依法终止对上述事项的调查。

2025年7月4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适格投资者申请承诺金赔偿的申报期已结束,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视为放弃,可根据《民事诉讼法》向紫晶存储案相关当事人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依法请求赔偿。

来源:证券时报官微

https://news.163.com/article/KGNLCG0P0517BMJU.html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Sitemap 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