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为切实解决群众跨院就医时“携带胶片不便、保存管理繁琐”的难题,国家医保局于19日公开了四项“医保影像云”基础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
这四项规范包括:医保影像云图像质控规范、软件应用规范、基础设施技术规范和影像人员及设备规范。
据了解,此次规范编制的核心目标是加快推进医保影像云的高质量建设,构建涵盖影像检查数据全国存储、机构调阅及参保人查阅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助力全国定点医疗机构间医保支付相关影像检查数据的互通共享。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已有20个省份上传医保影像云数据近2亿条。国家医保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快医保影像云建设,拓展影像数据跨省异地调阅共享范围,力争在2027年底前实现全国医保影像云数据“一张网”。
此前印发的《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明确,将实体胶片从项目价格构成中剥离,由患者按需选购。实体胶片实行零差价销售,不得捆绑收费。同时,数字影像处理、上传与云存储纳入放射检查的价格构成。如医疗机构无法实现检查影像云存储,应相应减收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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